逸園被罰二千五百萬

2019-01-10

【特訊】有關逸園遺棄動物之處罰程序已完成,逸園亦已繳交二千五百多萬罰款。市政署將持續安排格力犬領養的工作,預計爭取於本年五月完成。

去年逸園因未在限期前領回狗場內之格力犬,故前民政總署按《動物保護法》開展控訴程序進行檢控。目前已完成相關檢控程序,確定對逸園遺棄格力犬處以每隻五萬元罰款,涉及金額二千五百多萬澳門元,逸園亦已繳交全數罰款。同時,逸園亦需繼續負責因格力犬所產生費用,截至上年十二月已繳交了五百多萬澳門元。

格力犬領養計劃爭取五月完成

市政署基於動物福利考慮,在澳門愛護動物協會協助下繼續為適合供領養的格力犬進行領養配對,正陸續將暫安置於舊逸園狗場之格力犬安排予合適的人士領養。由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已有一百九十一隻格力犬被分批領養。當中包括運往美國一百八十隻、意大利五隻、以及本澳六隻被領養。目前,尚有三百一十隻格力犬(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飼養於狗場內。目前領養計劃進展順利,期望爭取於本年五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