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灣南投縣長李朝卿入監

上百支持者到場聲援

2018-10-26

【香港中通社10月25日電】台北消息:前台灣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任內利用風災復建工程收取回扣和賄賂,其中8個貪污罪遭台灣最高法院共計判刑98年定讞。李朝卿25日入監服刑,一早上百支持者到場聲援,高喊“司法不公”、“政治迫害”,亦有不少縣政府老員工到場相送。有老員工抱著李朝卿痛哭,李朝卿則激動地表示,還沒收到判決書就被通知要入監,司法已淪為政治工具。

現年68歲的李朝卿曾任南投縣議員,2005年及2009年兩度當選南投縣長,但在第二任內,遭指控涉及南投莫拉克風災重建索賄弊案,2015年8月31日,被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決30年有期徒刑。2018年10月18日,台灣最高法院判決李朝卿8個貪污罪成立,一罪一罰累計刑期98年。

李朝卿獲知消息後非常訝異,認為判決刑期太重不合理,並質疑在年底縣市長選舉前宣判,“司法是不是被當成選舉的工具?”但他亦表示,仍會坦然面對,配合執行,不會做出無謂的動作。

25日一早,李朝卿向南投地檢署報到後入監服刑,大批支持者前往現場聲援,不斷高喊“李縣長加油”、“司法不公”等。前南投縣副縣長陳志清等多名李朝卿擔任縣長時的局處首長亦都到場相送。還有溪頭、東埔和日月潭等地的觀光業者,也到來給李朝卿打氣。李朝卿說,今天(25日)來報到不代表他接受司法的判決,因為到25日為止,他都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要他入監執行,心有不甘,司法已淪為政治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