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修訂《逃犯條例》

有助防止香港成『逃犯避風塘』

2019-04-02

【香港中通社4月1日電】 香港《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將於4月3日在立法會首讀。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3月31日在電台訪問中表示,此次修例有助防止香港成“逃犯避風塘”,將進一步保護香港的營商環境。

綜合港媒報道,就反對派3月31日於遊行中抹黑《逃犯條例》修訂內容,保安局當日回應指,此次修例的目的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件,及堵塞現時刑事協作制度的漏洞,絕非為某一個別司法管轄區而設,而是為了讓未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定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處理嚴重刑事案件,不會影響任何現行移交逃犯的長期移交安排的協定。

保安局重申,移交安排要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政治罪行不移交、死刑不移交、不能再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兩審的原則。同時,疑犯可就拘押令申請人身保護、有上訴及司法覆核的權利。該局在處理移交申請時會作出全面的考慮,而每宗申請會受到行政機關及香港法庭的雙重把關。

保安局指出,特區政府會努力解釋修例建議的內容,而修訂條例草案將於4月3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並會成立法案委員會,政府會在法案委員會上,詳細作出解釋。

李家超3月31日在電視訪問中表示,有信心修例後不會有人因為政治罪行被移交,並強調條例中有條文防止有關情況,而律政司及香港法庭都會“把關”,審視案件是否被“包裝”,公眾亦可通過法院聆訊的過程去作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