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收回青洲七千多平方米土地

2014-02-18

【特訊】政府跨部門昨聯合展開本年首個被佔土地的清遷工作,涉及的土地位於青洲區,合共面積約7800平方米,相當於一個足球場大小。收回的土地將用來開闢道路及優化下水道管網,改善該區衛生和交通環境,以配合青洲區發展需要。有關土地涉及不同的佔用人,主要用作停放運送燃料的空載車輛及擺放建築材料用途,建有以鋅鐵磚牆為主的構築物。雖有部分佔用人配合在行動前主動清遷,但仍有部分土地涉及不知名的佔用人,故政府採取行動回收土地,架設圍網。連同今次行動的兩幅土地,政府近四年來收回土地共56幅,面積合共23萬多平方米。

收回土地配合青洲發展

今次行動清遷的土地位於青洲河邊馬路、天竹巷、山茶街及青洲新馬路之間,主要的一幅鄰近臨時燃料中途倉及萬成工業大廈,另一幅則較小,為一段非正式的小路。隨着青洲區內多個大型住宅樓宇尤其是經屋和社屋群的落成,區內的居住人口增加,社區以至商業活動更趨活躍,對強化區內的社會設施以及基礎建設之需求隨之上升,因此,政府有必要收回有關被佔用的土地,用作開闢道路、改善區內下水管道等,以配合該區包括粵澳新通道在內的發展規劃。

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在進行日常巡查工作時發現該地段上建有多個構築物,有些以鋅鐵、鋁窗及磚牆組成,其餘地方亦放置了貨櫃、建材、停泊工程機械及私家車等。經調查後發現,土地情況相當複雜,涉及至少五個不同的佔用人,有個別土地佔用人曾獲政府臨時佔用准照,惟已超過使用期限。當中三個佔用者均為石油氣公司,將土地主要用作停放運送燃料的空載車輛之用。

清地獲部分佔用人配合

局方其後刊登預審告示,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前必須騰空土地,將土地歸還特區政府。之後政府再刊登最終決定通知,要求佔用人在限期內遷離所佔用的地段。期間,有佔用人表現出合作的姿態,在告示刊登後已申請清遷土地上的物品及清拆構築物,政府對此表示歡迎。

政府今日展開跨部門行動,清遷有關佔地及架設圍網,而由於行動前其他佔用人亦陸續騰空土地,因此行動過程大致順利。

新法加罰款引入違令罪

自2009年3月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56幅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土地面積合共逾23萬3千多平方米。已收回的土地主要用來興建公屋、社會設施、開闢道路、山體維護及綠化等。

新《土地法》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明確了土地工務運輸局定期監察土地的狀況,並舉報所發現的違法佔用及本法所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相關人士不得阻止土地工務運輸局的監察人員進入任何非屬私有土地的土地。

為加強打擊非法佔用土地,新法引入屬刑事罪行的違令罪,大幅調高對故意非法佔用屬公產或私產土地的行為人可科處的罰款,將罰款與被佔用的土地面積掛鈎,罰款金額最高可達澳門幣300萬元。除罰款外,若由政府執行驣空土地的命令,則騰空費用及保存文件和動產的費用均由違反命令的人承擔,並須在政府指定的期間及地點繳交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