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運合同昨正式開展

2014-04-02

【特訊】新的「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已於昨日零時起開展,環境保護局及民政總署作為清運服務監督實體,聯同營運公司(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代表於新合同開展首日到本澳主要旅遊景點、人口密集的區份和新建公屋視察,巡視各類垃圾收集設施的衛生情況,確保新合同開展順暢,嚴格監督合同中各項要求之有效落實。

環境保護局張紹基局長、韋海揚副局長、黃蔓葒副局長,以及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吳秀虹委員、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馮惠星部長、環境衛生處何炳雄處長等,聯同營運公司管理層昨早先後到大三巴牌坊一帶、草堆街,以及黑沙環區的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和新建公共房屋等多個地點視察,瞭解新合同開展首日的市面清運服務的情況。按實地觀察和聽取營運公司匯報,清運服務運作正常,員工如常工作。而按照新合同要求,營運公司新增設的24小時服務熱缐(6658 1221)已於昨日凌晨零時開通,以更有效地跟進市民的意見和建議。

新開展的清運合同要求營運公司必須引入更多環保元素,例如必須選用具環保效益的產品、逐步採用環保性能較佳的車輛、設備及消耗物品等。同時,特區政府將按照城市發展需要,引入合適的垃圾收集設施並持續進行優化,以配合不同區份的需要,例如設立封閉式垃圾房、優化壓縮式垃圾桶、完善固體垃圾自動收集系統等。

為推動全澳逐步實現「源頭減廢、資源回收」的環保目標,新合同要求有序地擴大資源回收網絡和種類,例如在新建成的公共房屋配置不同類型的資源垃圾分類回收設施;並計劃擴展回收種類至日光燈及廢舊電池等。

同時,為確保本澳未來十年的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服務持續提升,環境保護局及民政總署除了持續透過目前不同的渠道對營運公司進行監督外,新服務亦會引入量化的服務指標和服務評鑑制度,更全面地評核城市清潔和垃圾收集服務的運作。

特區政府將持續監督新合同中各項要求之有效落實,並要求營運公司必須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兌現其投標書的承諾,全面保障原有服務人員的薪酬和福利水平,並須按新合同要求,逐步擴大工作團隊,以配合澳門特區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