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央積金制度公開諮詢兩月

2014-04-16

【特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即日起公開諮詢,為期60天。期內將舉行四場僱主和公眾專場諮詢會,並設巡迴展板介紹文本內容。

政府的諮詢文本提出設政府管理帳戶、供款帳戶和保留帳戶,僱主僱員各供款最少5%,僱員待六十五歲時提取款項,或在六十歲退休時一次性提取。文本又建議推出3倍所得補充稅優惠,鼓勵僱主供款。

文本同時對僱員可獲僱主供款部分的計算、供款提取形式等提出2個方案供市民選擇。

為廣泛聽取社會對《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建議方案的意見,特區政府由昨日至六月十三日就方案展開為期六十日的公眾諮詢。社會保障基金期望各界人士積極發表意見,共同為完善本澳居民的養老保障體系出謀獻策。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表示,隨著社會老齡化現象加劇,居民對退休保障的訴求不斷增加,現正展開構建的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是在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上,透過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個人供款,協助本澳市民累積退休財富,以加強他們未來的養老保障,再加上經濟援助、津貼、個人儲蓄及各種社會服務,形成相輔相成的多層式養老及社會保障體系,及早應對人口老化造成的挑戰。

社保基金透過研究及參考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公積金制度,以及本澳私人退休金制度的運作經驗,構建出一套適合本澳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由於考慮到目前中小企業的經濟狀況、部分僱員的收入尚處於較低水平,及部分私人退休金計劃已運作多年等的因素,建議初期以非強制性形式進行,並由政府引導僱主僱員參加。

不論就業與否都可加入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諮詢文本中提出設立兩種供款計劃,分別為共同供款計劃及個人供款計劃,讓所有年滿18歲的澳門居民,不論就業與否,均可加入制度;又建議推出稅務優惠措施,鼓勵和吸引已設有私退金制度的公司參與。為使制度日後能有效執行,文本亦對供款方式、制度監管、私人退休金與央積金制度銜接等方面作出建議。部分內容,包括「僱員可獲僱主供款部分的累計款項」、「累算權益的可攜性」及「款項的提取」等,文本則提供了兩個方案供公眾發表意見。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與全澳市民息息相關,社保基金十分重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將透過舉辦諮詢會及巡迴展覽等多種形式,讓公眾瞭解建議方案的內容,市民可瀏覽專題網頁www.fss.gov.mo/cpf了解諮詢活動的安排。

諮詢文本可從網頁下載或於社保基金總部、皇朝區中土辦事處、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政府資訊中心或各公共圖書館索取。歡迎社會各界於4月15日至6月13日期間透過以下途徑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電郵:cpf@fss.gov.mo

網頁:www.fss.gov.mo/cpf

傳真:8599 7677

電話留言熱線:8599 7488

郵寄或投件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 – 6號(封面須註明「《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公眾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