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醫生」修訂草案快交

2014-04-17

【特訊】衛生局表示,醫務委員會現正就醫療專業人員的註冊、牌照續期和持續進修等事宜展開討論,預計未來所有醫科畢業生必須經1年實習,才能向當局申請執業。

衛生局強調,現時醫科畢業生只要取得證書便可向當局申請執業,及投考衛生局全科實習醫生,但有關法規在考核和制度上已不符合現實需求,故多年前已開展「實習醫生培訓制度」的法律修訂工作,考慮優先統一培訓年期和引入外地專家考核制度,並依循行政法規的方式修法,及後法務部門建議以法律形式進行,所以「實習醫生培訓制度」現時正在以法律形式重新草擬。

衛生局重申,將儘快向法務部門提交修訂草案,待完成後將呈送立法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