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家庭租屋計劃」

2010-04-14

【本報訊】房屋局局長譚光民表示,由於社會對「新婚家庭租屋計劃」有較大的意見分歧,故需作進一步分析研究,現階段正進行法規草擬工作。 譚光民在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因應社會的變遷,更好地善用公共資源,特區政府適度調整公共房屋的政策方向,以求更實效地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家庭解決住房問題。 於二OO八年,該局開展了「新婚家庭租屋計劃」的系列前期工作,包括進行了為期三十天的公眾諮詢。在諮詢過程中,綜合所收集的意見,較多人關注的是該計劃的實際作用,對諮詢文本內容提出的意見卻不多,主要集中在申請人資格方面,由於社會對有關計劃的意見分歧較大,故有需要作進一步分析研究;現階段正進行法規草擬工作,完成後將向公眾作進一步諮詢,以及跟進相關立法程序。 另一方面,為減輕市民在自置居所時的首期供款壓力及後續供款的利息負擔,去年六月推出了《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助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目前,有關信用擔保額已用罄。該局將對有關計劃作出總結檢討,並會持開放態度,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作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此外,因應本澳社會市場的發展趨勢,除延續多樣性的財政支援計劃外,亦會積極在各個環節採取針對性措施,引導私人發展商興建較細面積的單位。 目前,該局正積極推動《公共房屋發展策略(二O一O至二O二O)》的編制工作,提出在房屋政策的理念、願景與措施,讓公眾了解並參與討論、發表意見,實現加強科學決策,增強施政透明度,期望在科學決策與市民互動之下,建構公共房屋的發展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