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損失 需要賠償定要賠

2011-06-13

【本報訊】對於本澳接連停電,能源辦主任山禮度昨日表示,澳電仍有很大改善空間,以縮短停電後恢復供電的時間。他指出,若情況需要賠償,澳電需要向受停電影響的用戶作出賠償,理應沒有爭拗,若市民不服澳電的決定,可向政府投訴,當局會作出協調。 早前,兩日內發生兩次停電事故,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山禮度表示,仍需時間跟進及研究後,才向澳電作出處罰。另外,當局已要求澳電提升員工的培訓,加強復電的能力。記者追問,澳電營運了很長時間,現在才加強,會否太遲?他解釋,社會不斷進步,培訓也需要緊隨著新設備和技術而提升。  

縮短停電時間 仍有改善大空間 進入炎夏,政府對穩定供電有信心嗎?山禮度聽到這問題後靜默了三秒,他重申,已要求澳電加大維修力量,確保供電安全。他指出,發生停電事故後,技術上一般可以在三至十數分鐘內恢復供電,若需要一個多小時,甚至兩個多小時,時間實在太長。山禮度稱:「電力公司仍有很大空間去縮短復電時間。」  

澳電以前曾為停電損失賠償 澳電早前表示,以往沒有向受停電影響的客戶作出賠償。不過,按山禮度的記憶,該公司曾經數次作出賠償。他指出,按專營合約規定,若情況需要賠償,澳電是要賠償的,理應沒有爭拗。如果,市民不服澳電的相關決定,可向政府投訴,當局會作出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