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緊推行青少年控酒工作

2019-06-15

【正論】世界衛生組織去年一項與酒精有關的研究顯示,每年約有三百萬人死於酒精,全球每二十人便有一死於酒精。其中,二十多歲青年中,有一成三五的死亡與酒精有關,酒精導致的過早死亡佔百分之七點二。衛生局早前預計,將於今年下半年為青少年酒精飲品控制進行諮詢,局方對於控酒年齡,傾向定在十八歲、二十一歲或是其他年齡,未有公佈,但計劃會訂立購買酒類產品的最低年齡、禁止向未成年人宣傳及推廣酒類產品、規範酒類廣告和推廣。

根據二零一八年澳門青年指標社會調查,近兩成二受訪青年曾飲用酒精類飲品,較兩年前(二零一六年)同樣指數增加百分之一點三一,曾飲品酒精的青少年人數增加,接觸酒精飲品低齡化問題也值關注。去年的澳門青年指標社會調查中,十三歲至十八歲青年共有兩成半於過去一個月曾有飲用酒精飲品。二零一六年澳門居民健康調查中,十八歲以上人士每週飲酒超過三次的比例為百分之六點六,量較大。全球目前僅得十五個國家未有對可購買酒精類產品的最低年齡作出限制,在對可以購買酒精產品作年齡限制的國家中,限制年齡由十三歲至二十五歲,大部份為十八歲,澳門傾向較低齡還是較高齡?未來在諮詢中要向社會取得共識。

在曾飲用酒精的青年中,表示曾因醉酒引發家庭及朋輩、男女朋友間糾紛,所以酒精除了對身體直接構成損害,也會對人際和家庭關係造成一定影響。但恰如其反,不少青少年初次接觸酒精都是受朋輩或家人影響,未來以何方法控酒?是否只向出售的商家罰款?還是凡向低於法律要求最低年齡人士提供酒精者,不論有償還是無償提供也照罰?飲酒者需否罰款等?在技術及執行上都需要周全考慮,否則,立了法又因舉證困難、罰款過程冗長,未必收到立法之效。

禁酒及控酒工作,除了罰商家、酒精提供者,青少年及社會宣傳不能少,做好宣傳教育,成年人也應知道過量酒精對身體危害,律己、律人;再結合經濟手段對一定酒精濃度含量的精飲品開徵酒精稅。謹記﹕小酌怡情、大酌傷身。

---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