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口勿動手

民建聯冀家長理性處理幼童糾紛

2019-08-06

施麗君(左)、莫超群(右)

【特訊】日前白鴿巢公園內有小童因玩耍而碰撞,疑有家長因護兒心切,初則口角,繼而動武。民眾建澳聯盟表示,事件中家長作出有關行為,將可能對幼童的成長及認知造成影響,呼籲家長們引以為鑒,以身作則做好榜樣,同時避免墜入法網。

言傳身教正確待人處事

民建聯婦幼事務關注組副召集人莫超群表示,幼童在成長階段會不斷學習及吸收外界的信息,家人的言傳身教對其日後的言行舉止,甚至處事手法及價值觀會構成最直接且最深刻的影響。透過暴力行為不但無助解決事件,且會為幼童樹立不良榜樣,例如在成長過程中遇到問題時,容易傾向以惡言相向或暴力解決。她呼籲家長倘遇上同類事件,應先察看小童有否受傷及安撫其情緒,透過溝通方式解決問題,並以身教、言教、境教方式,教導幼童正確的待人處事態度。

暴力行為無助解決事件

民建聯婦幼事務關注組副召集人、大律師施麗君表示,與人爭執口角不構成違法行為,但若口角時情緒過於激動,以語言或身體動作侮辱對方,使人格或名譽受到損害,影響別人對其印象或感受,則構成刑事犯罪。而口角演變為碰撞,甚至身體攻擊,傷害了對方的身體或健康,即使是互相傷害皆有受傷,均會觸犯傷人罪,可被判刑。她補充,倘傷害嚴重,引致對方失去重要器官或肢體,工作能力、智力等喪失或嚴重受到影響,更會觸犯嚴重傷人罪,最高可被判處十年監禁及須作出損害賠償。

施麗君認為,是次事件原是小事一樁,但因一時之氣而觸犯法律,倘被判刑留有刑事紀錄,對生活和工作造成影響並不值得,呼籲公眾言行前應先理性分析,遇事時要冷靜處理,以免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