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再容忍局面或難收拾

香港警界人士指暴徒『走火入魔』

2019-08-27

【香港中通社8月26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田靜)香港反修例示威遊行進入第12個暴力週末,警方形容暴徒行為已經“走火入魔”:除了瘋狂襲警,還開始針對平民,打砸商鋪、恐嚇遊客、毒打受路障影響的司機,嚴重威脅警民生命安全。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顧問陳祖光26日對中通社記者表示,暴徒的犯法行為已無法無天,若再容忍,最終局面或很難收拾。

在剛剛過去的周六、周日兩天,暴徒在九龍新界持續暴力衝擊,從裝備到暴力手段又再升級,土製汽油彈已成常規攻擊武器。24日,暴徒毀壞了20支智慧燈柱。25日暴徒在所謂遊行示威期間,瘋狂投擲汽油彈、四處縱火,更將目標移向無辜的平民,襲擊出租車司機,撬毀多間店舖的鐵閘。至夜晚,暴徒包圍一輛警車,手持長竹枝和鐵條瘋狂襲擊並無防暴裝備的警員;在生命受威脅情況下,警員拔槍向天鳴槍示警,控制場面。這是二個月以來,香港警察第一次開槍。

令人詫異的是,一些目睹危急現場的記者竟當場質問警察為什麽開槍? 26日,香港多家報紙的頭條,也大肆渲染警察開槍,把示威者描述成“可憐”的受害者。更有反對派議員26日召開記者會,聲稱警察拔槍開槍的做法“沒有需要”。

對此,陳祖光表示,警方在使用槍械時有非常明確並且嚴格的規定和指引,在保護自己和他人身體免受傷害、拘捕嚴重罪案罪犯以及平息暴亂這3個守則下,就可以使用槍械。因此開槍的警察並沒有不適當地使用武力。

陳祖光補充道,槍械是致命武器,在該警員已被鐵枝傷到、被那麼多暴徒用尖銳武器攻擊時,仍然如此克制,明顯可以看出來他不想傷害任何人,而只是希望借此讓暴徒離開,這種行為“相當英勇”。

同樣,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余鎧均在25日晚間記者會上也表示,警員拔槍絕對有理,開槍警員“英勇克制”。

針對部分媒體的不實報道,陳祖光直言:“如果兩者調轉,警察用鐵枝攻擊示威者,那大家會怎麼看?為什麼暴徒用武器襲擊警察可以,警察去抵抗又不可以?香港部分媒體報道非常偏頗,這對警察來說很不公平。”

陳祖光強調,特區政府和警方不斷強調示威者的“暴力升級”,他並不認同這種描述:“暴力升級不代表犯法,這樣說好像他們沒有犯法一樣,但實際上他們的犯法行為已經無法無天,越來越離譜,可以說是‘自己話事’(自己說什麼就是什麼)。但香港是有法律的,香港不可以在街上有攻擊性行為,不可以非法集會,不可以刑事毀壞,不可以傷人,這都是香港法律規定的。他們的犯法行為已非常嚴重,任何人或者警察都可以將他們繩之於法。”

現在的局勢是否已經失控?面對暴徒無法無天的行為,香港警察是否需要相對應地提升武力?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26日發表聲明指出,每當警察出現平息混亂,暴徒旋即針對警方使用層出不窮、不斷升級的武力。他促請警隊管理層立即重新檢視現時以驅散為主的行動策略及武力使用方案,重申警務人員執勤時的人身安全保障,正面臨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驗,管理層切勿坐視此等情況。

陳祖光則認為,其實警方100%有能力處理現在的局面,就看他們的容忍程度和克制程度有多高。警方一早就應該提升武力,例如催淚彈在一開始或許還有些作用,但若經常使用,會讓對方變得沒有感覺;當使用橡膠彈已經達不到目的時,就應該考慮再升級一個層次的武力驅散示威者。

現時社會上有輿論認為,這邊警察抓人,那邊法院又“放人”,這不僅讓暴徒越來越囂張,也會打擊警察積極性。陳祖光表示,不會去評論法院或者律政司,“我們只要從暴徒的角度來看,如果我打警察、破壞智慧燈柱而被抓,但最後也沒被檢控,那我豈不是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去犯法?”

“但我始終希望香港警察無需考慮太多,有人犯法就制止並拘捕,然後移交法院,警察的工作在此結束。其他人的不負責任不應該是警察氣餒的原因,其他人的不負責任,更應該讓警察堅定地為香港市民維持安樂、和平的環境。”陳祖光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