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宣佈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020-02-01

【中新社布魯塞爾1月31日電 】(記者 德永健)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譚德塞30日宣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同時解釋做出這一決定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現在中國的情況,而是因為現在其它國家的情況”。

世衛組織《國際衛生條例》規定,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遵守三條標準,即:不同尋常的事件,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它國家的公共衛生風險,以及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譚德塞在當日的記者會上著重強調了第二條標準,表示當前世衛組織最大的擔心在於“病毒可能會傳播到衛生體系較為薄弱且準備不足的國家”。

根據世衛組織發佈的最新簡報,截至1月30日,中國以外地區共有18個國家報告確診病例,其中越南、柬埔寨、菲律賓、泰國、尼泊爾、斯里蘭卡、印度等國屬發展中國家,佔比不算太高,而非洲地區尚無國家報告確診病例;其它報告確診病例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屬於衛生體系較為成熟的發達國家。

由此可見,世衛組織宣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大出發點是“防患于未然”,藉助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框架,進一步動員國際資源,防範疫情向更多發展中國家乃至欠發達國家擴散;正如譚德塞所言,如果病毒傳播到衛生體系較為薄弱的國家,世衛組織還不清楚可能造成的危害,因此必須現在採取行動,幫助各國進行應對。

另一方面,《國際衛生條例》規定,如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世衛組織可向締約國提供進一步援助,其中包括評估控制措施是否適當。從歷史上看,控制措施的焦點集中在旅行和貿易限制,此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應該也不例外。

與之相關,譚德塞宣佈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之際,世衛組織新型冠狀病毒突發事件委員會對中國以外國家發佈的建議強調,雖然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限制人員流動暫時有用,但有證據表明,在公共衛生緊急情況下限制人員和貨物的流動可能是無效的,而且可能阻斷所需的援助和技術支持,擾亂商業活動,對相關國家的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該建議明言,按照《國際衛生條例》的要求,當前各國必須向世衛組織通報所採取的任何旅行措施,且不應採取助長污名、羞辱或歧視的行為;如實施嚴重干擾國際交通的額外衛生措施,當事國有義務向世衛組織提交公共衛生理由和正當依據理由,世衛組織將進行審查,並可能要求當事國重新考慮其措施。

在30日的記者會上,譚德塞將上述建議總結為目前沒有必要採取無端干擾國際旅行和貿易的措施,“世衛組織建議不要限制貿易和人員流動”;世衛組織突發事件委員會主席烏桑也表示,國際對策應確保基於證據,適度平衡,如果無端超出國際標準,世衛組織將追究責任。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世衛組織將著手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在目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波及範圍不斷擴大的當口,協調各國行動,特別是避免有的國家採取過激旅行和貿易限制,相信是世衛組織宣佈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另一大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