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官持正不阿備受業界敬重

香港特首將任命張舉能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2020-03-25

圖為現任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資料照片。(香港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3月24日電】(記者 李焯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4日宣佈,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法官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並會在徵得特區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由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

當天上午,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衷心祝賀張舉能法官將獲任命。張舉能法官將會是香港回歸以來第三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林鄭月娥表示,張舉能法官是一位具高度才能的法官,並具備卓越的才幹和領導才能。他為官持正不阿,在司法機構及法律界均深受敬重。張舉能就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超過7年,對司法機構的運作有非常豐富的行政經驗。

她指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對香港司法制度非常重要。法治是香港穩定繁榮的基石。獨立的司法機構在維護法治和確保司法工作公平進行發揮著關鍵和必要的作用;這些是香港司法制度公認的優勢。多年來,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為司法機構提供一切所需支援,以維持其有效的司法工作。

“我們一直全力滿足司法機構的資源需求,落實司法機構就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和法定退休年齡的建議,及正推進新高等法院和新區域法院的計劃。特區政府會繼續為張舉能法官和司法機構成員提供同樣支援。”林鄭月娥說。

與此同時,林鄭月娥感謝將於明年1月退休的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讚揚他在任近十年間對維護法治和提升司法機構(尤其是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間)的國際地位的堅定決心和努力,以及對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成效和透明度作出的重大貢獻。

香港基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香港基本法第九十條同時規定,終審法院法官(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會馬上啟動有關徵求特區立法會同意的程式。爭取立法會在今年7月休會前,能夠完成這一任命,讓馬道立和張舉能交接更順暢,也可以讓張舉能部署本地或海外的司法工作。

不過,林鄭月娥就特區立法會目前的審議程式表示關注,呼籲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盡早選出主席,然後盡早處理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議案,以及其他仍在等候審議的議案。

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就這項任命的推薦,張舉能表示深感榮幸。他充分瞭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如獲委任,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