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腹瀉症狀納入新冠肺炎通報定義

2020-04-06

【香港中通社4月5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日宣佈,由於近日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有腹瀉症狀者明顯增多,決定將腹瀉列入通報定義,若有腹瀉且有相關旅遊史、接觸史者,應納入採檢。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當天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專家小組日前召集會議,討論確診新冠肺炎者腹瀉症狀是否納入通報定義。

指揮中心解釋,3月31日前,台灣322例新冠肺炎確診者中,僅19例出現腹瀉症狀,佔6%,確診者主要症狀還是以發燒、咳嗽居多。但從4月1日至4月3日起確診的26人中,就有5人有腹瀉,佔19%,比先前的佔比高出許多。

此外,確診者中出現嗅覺、味覺喪失症狀的人數也有增加。3月24日前,216名確診者中,僅5人有味嗅覺喪失問題,佔2.3%。但3月25日至4月3日確診的132人中,就有29人出現味覺或嗅覺喪失,佔22%。

指揮中心表示,腹瀉和味覺、嗅覺喪失都列入通報定義,但因腹瀉者相當多,必須搭配有相關旅遊史和接觸史才需採檢,味覺和嗅覺喪失者相對少數,可循社區擴大採檢管道,有症狀就可採檢。

此外,當局擬制定彈性上班制度,讓上下班錯峰進行,會在近日討論後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