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司認沒必要設立文化遺產基金

2019-01-31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未有計劃設立文化遺產基金負責文物及古樹保育。他認為,文化局現有文化基金及文化遺產委員會可處理相關工作,現有資源能應付,認為無必要成立文化遺產基金和設新部門。

議員黃潔貞在口頭質詢中就文化遺產保育、青洲山保育、古樹保育等作出提問。議員對於古樹保育、青洲山保育,以及現代工業、現代建築物保育作關注。黃潔貞提出,有否考慮設立文化遺產基金,為業權人提供支援? 另有建議,希望為文物建築業權人和私人範圍內的古樹提供技術支援。蘇嘉豪則提出,《文遺法》面臨著緩沖區與城區價值日益增加壓力的情況,部份項目,例如過去的漁人碼頭最初酒店項目,雖然計劃建築物高度九十米不違反《文遺法》,但郤存在合法不合理令景觀視廊受損的情況,又例如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建築物高九十米,把燈塔擋住,促政府檢討這種合法但不合理的情況。

譚俊榮表示,市民越來越認識文化保育,隨著發展,城市發展可與文化發展兼容,達至共贏,業界也願意配合文物保育,對建築物活化和降低建築物高度。

文化基金今年預算為一點三億元,他認為,文化局現有文化基金及文化遺產委員會可處理相關工作,現有資源能應付,認為無必要成立文化遺產基金。

就文遺清單內的建築物被損毀情況,文化局代局長梁惠敏表示,文化局日常會聯同工務局巡查,若發現違法工程會發出停工令,若違反停工令可以按《文遺法》作出處罰及要求還原,今年將設文物監測中心和機制,又呼籲市民利用全民通報站,對違反《文遺法》行為作檢舉。她又指,去年十一月底已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報告歷史城區管理計劃,會制定視廊保護措施。

二零一六年,古樹名木保護名錄中,有五百五十五棵古樹,三棵名木。經過兩次大颱風後,現僅剩四百九十四棵古樹,三棵名木。文化局已與市政署就古樹名木保護名錄第二階段清單展開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