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問題疫苗暴露問題作修改

中國擬修藥品管理法

2018-10-23

【香港中通社10月22日電】中國擬修改藥品管理法。其修正草案22日下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初審。草案圍繞問題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問題、實施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和推進審批制度改革等進行了修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草案還擬重罰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行為。

中國新聞網22日報道,草案擬從4方面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解決違法成本低、處罰力度弱的問題。一是全面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二是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嚴重違法行為的責任人進行處罰。三是結合本次修法相應補充了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法律責任以及違法報告、召回等新設義務的法律責任。四是細化並加重對地方政府負責人和監管人員的處分,對隱瞞、謊報、緩報藥品安全事故等行為規定了嚴格的處分。

新華視點22日報道,草案規定,對於生產、銷售假藥的罰款為藥品貨值金額的2倍以上、10倍以下,情節嚴重的罰款10倍以上、30倍以下;生產、銷售劣藥的罰款為藥品貨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情節嚴重的罰款5倍以上、15倍以下。草案對嚴重違法行為的責任人進行處罰。有生產銷售假劣藥、違反質量管理規範等行為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沒收收入、罰款、10年直至終身禁業的處罰。

澎湃新聞等媒體報道,近月,長春長生生物公司先是因『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事件被收回《藥品GMP證書》,隨後再因2017年10月被調查的『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事件被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罰款34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指,10月16日,國家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依法從嚴對該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作出行政處罰,該公司被處罰沒款91億元,其《藥品生產許可證》被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