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修《教師法》 

規定虐童、狼師可終身不得任教

2019-03-08

【香港中通社3月7日電】台北消息:島內近年頻頻發生教師涉性侵、虐童事件,家長期盼法律嚴懲不適任教師。台灣當局7日通過修法草案,狼師、虐童等不適任教師可依情節不同終身不得任教。草案將送立法機關審查。

當天通過的《教師法》修法草案,針對狼師、虐童等不適任教師的懲罰與退場,制定明確的處罰內容。根據草案條文,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罰,可以依照情節不同給予終身不得任教、1到4年內不得任教、不得在原校服務、停聘和資遣等處分,給予明確的法律效果,也可以使各級學校教評會的審議結果更趨一致。處分最重的終身不得聘任,包含性侵有罪判決確定、虐童等。

另外,草案也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訂定更完善機制,規定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應邀請校外學者專家,使沒有兼任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避免出現“師師相護”現象。

台灣“教育部”強調,《教師法》公佈24年以來雖然歷經13次修法,不過幾乎沒有針對不適任教師進行修法,這次是回應社會長期以來對於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強烈期待。

對此,全台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指出,台灣有不少不適任教師沒有辦法處理,近30年有許多孩子受害,沉重接受這遲來的正義;呼籲立法機關重視民眾的聲音,以優先法案解決30年來的教師不適任問題。

全台教師會政策部主任廖俊仁則對教評會人數規定有異議,認為教師比例一旦減少,不適任教師恐將更難解決。他強調,不適任教師無法順利解聘的關鍵,是校長不願得罪人或迫於地方政治人物壓力,更惡質者與不適任教師聲息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