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超速駕駛

2018-10-26

【特訊】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將於各區展開為期兩星期的打擊超速駕駛行動,加強對超速、斑馬線不讓行人、受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阻礙道路通行的雙排泊車等行為的執法工作,以提醒駕駛者須注意道路安全。

在昨日的執法行動中,交通廳人員檢控了2宗超速駕駛及3宗行車期間使用手提電話行為。根據警方數字,今年1月至9月共檢控超速15288宗;另外,因車速太快及不與前車保持足夠距離而引致的交通事故共633宗,佔交通事故總數約6.2%。

按照《道路交通法》規定,駕駛者須遵從有關路段標誌所顯示的車速限制,違反者最高可被科處罰4萬元及停牌3年。治安警察局呼籲,公眾應守法出行,切勿做出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危險的行為,駕駛者應為出行預留足夠時間,避免因趕時間而開快車甚至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