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境外追逃

中國新刑訴法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

2018-10-27

【香港中通社10月26日電】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6日下午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新的刑訴法建立了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以加強境外追逃。

中國新聞網26日報道,同時,新的刑訴法完善了與監察法的銜接機制,完善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中國新聞網日前報道,22日提請三審的刑訴法修正草案中,二審稿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於檢察院提起公訴要求缺席審判的案件,法院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專家學者提出,缺席審判程序是刑事訴訟中的特別程序,法院在案件入口審查上應嚴格把關。除了審查起訴書是否具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外,還應當對是否符合缺席審判程序適用條件進行審查。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上述意見,在法院決定開庭缺席審判的條件中增加相應規定。

《新京報》此前報道,刑訴法素有“小憲法”之稱,此次刑訴法將迎來實施38年來的第三次修改。現行刑訴法制定於1979年,其後分別於1996年、2012年作了兩次較大修改。報道指,由於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一直是法律空白點,如何給外逃貪官定罪量刑成為一個難點。本次刑訴法修改,將解決外逃貪官定罪量刑難點。

對此,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表示,建立缺席審判制度,不違反刑事訴訟的公正審判和程序參與原則,也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司法準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