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訴翻查才知失文件 譚偉文庭上澄清

2014-03-29

【本報訊】初院續審民政總署四人涉嫌瀆職案,譚偉文再在庭上澄清,自己是在被提訴之後翻查資料才得知涉案墓地文件遺失。

昨日庭審一共傳召了四名證人,其中一人為曾任前臨時市政局副局長及民署管委會委員的李思豪,李思豪作證稱,當時他負責墳場範疇的部門,在他管理時,自己的管理範疇與譚偉文的不一樣,亦沒有重疊,之後他於二零零五辭任,任職期間從沒聽到有人提及有關墓地案文件有遺失,亦無人要求查閱,自己亦沒有看過這些文件。

而案件輔助人歐寶蓮質疑為何譚偉文曾表示零三年發現這些文件有遺失?譚偉文則庭上主動要求澄清,表示自己是在去年參與訴訟之後,由於並非負責這範疇,所以查閱卷宗之後才得知零三年這些文件有問題,他又稱,關於這個問題已非第一次澄清。

昨出庭的證人還包括曾負責管理墓地的伍秉賢的秘書,她說伍秉賢曾經要求她協助尋回涉案墓地文件,不過由於自己無印象及文件擺放混亂等原因,所以並無仔細徹底查找,又說,據她所知伍秉賢並無收起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