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407號
2014年04月07日
星期一
零負團費千錯萬錯都不是澳旅業界的錯
2014-04-07
【本報訊】中央電視台踢曝本澳再現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情況,幾位旅遊業界人士槍口一致對外,認為問題根源在於大陸組團社和參團旅客身上,強調本澳業界只是「被動的受害者」,不應「麻鷹唔管管雞仔」。
零負團費日日有
澳門論壇昨探討「零團費死灰復燃,誠信旅遊怎實現」,出席的澳門國際註冊導遊協會會長胡惠芳坦言,央視曝光這類零、負團費旅行團,實際是「不停、日日都有」,佔日常來澳陸客旅行團八成,本地導遊為生計也只有照接、照做。
為何只偶有投訴、曝光?胡惠芳解釋,參團旅客早知會有購物、自費等行程,才享如此優惠團費,故大多「履行承諾」,只有部份旅客抱有「暇想」,到埗後不想消費並起爭端,才會有投訴。
胡惠芳續謂:「個個(團)都有問題的話,我諗每一日真係唔得閒、每日案件都接到唔停。所以話遊客都有責任,自己來之前係要了解清楚,唔好成日諗住一個好僥倖的心態:可能得到一啲我冇付咁多、唔係對等的服務!」
胡總結時強調,前線導遊才是最慘,所有罪名都加諸在她們身上,「去固定景點購物,(被旅遊局)罰三萬蚊,個導遊都係打工」,不應「有麻鷹唔管管雞仔」。
新旅遊法已失效
旅遊業議會副理事長凌世威承認,用來抑制零負團費問題的內地新旅遊法,可謂已有合法但不合情理的對策解,如繼續有二百元團費,其餘四千多元團費用購物禮回饋等,當中存這數千元由誰補貼、利潤何來,必然是來自旅客本身。
凌世威稱,他們很想改善零負團費情況,但主動權不在本澳旅業,內地組團社才是關鍵源頭,因港澳遊旅客是由其接,故改善問題應從組團社著手。
澳門是受害者
旅遊發展委員會委員楊志華表示:「負團費、零團費本身就係一個炸彈,不過個炸彈唔係made in macau(澳門製造),是在外地做!」並強調有求就有供,零負團費在內地確有市場,「唔係因為有不良商家係度先至有不良顧客」。
他認為問題最大原因不在澳門,「澳門都係受害者,應該在原產地,邊個做炸彈,我哋就去個邊同當地的行政機構監察。」至於本澳可做的就是教育遊客,「大家意識上已經有個警惕,盡管炸彈都會走開啲」。
不過,科技大學酒店與旅遊管理學院講師黃穎祚則不敢認同,「澳門真係係咪完全唔可以做呢?人哋製造一個炸彈,我們係咪一定要接呢?呢一個可能我哋都去思考返。」
黃指出,由地接社、商舖、飯店及旅遊巴等各環節都在澳發生,故絕對可以監管、絕對有改善空間,而不是什麼也做不到,「為何我哋唔可以打擊黑店,好似打擊非法旅館咁?」
台下觀眾洪榮坤也認為,兩地對此皆有責任,澳門也創造非正常購物消費行程,故應修改貨物詐騙罪,針對監管那些只開門做旅行團之店鋪,相信有助讓這類團慢慢式微,而非如現時般「無人打擊」。
論壇常客林明問:「點解明知對方係零團費,你都要接返嚟做?」並以識朋友應有所揀擇作比喻,「你自己檢討呢啲,明知係咁樣,重要自己做,係自己攞嚟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