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殘疾金四月仍按舊金額發放

2014-04-14

【特訊】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大會日前通過調升社會保障制度各項福利金及津貼金額的同意意見,且有關調升可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由於相關措施需待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後才可正式生效,故社會保障基金四月向合資格受益人發放的季度養老金、殘疾金和救濟金,以及各項津貼仍以舊給付金額計算,待措施生效後翌月會隨即向受益人補發相關差額。

另外,按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社保基金每年四月份,會調整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供款月數發生變化的新制養老金受益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金額,新金額按養老金金額上限乘以受益人實際供款月數(截至前一曆年十二月為止)再除以360期來計算。經調整後的養老金會於本月十四日存入受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內。

市民如有查詢,歡迎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