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墊支保障擴外僱 政府將設勞保基金

2014-04-15

【本報訊】將破產欠薪墊支獨立出社保基金之倡議逾十年,政府昨終拿出相關法律草案,並定名為《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的保障》,當中建議成立勞動債權保障基金,接手社保相關職責,並將保障擴至外僱,其他內容大致不變。

行政會昨公佈完成討論《因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債權的保障》法律草案,週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現行規範破產欠薪墊支方面由第58/93/M號法令(俗稱社保制度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規範,社保基金負責處理。草案建議廢止相關條文,將來成立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的自治基金去負責這方面事務。

增加延遲支付利息保障

當中重大修改是將保障對象由本地僱員擴大至外地僱員,並新增保障範圍至遲延支付薪酬等相關利息。其他內容基本與現行一致,包括墊支款項不多於欠薪的一半等。

草案明確相關程序,包括不論有否提起司法程序,勞動關係一終止,僱員可就各項債權向勞動債權保障基金申請預支款項,但須得勞工局贊同意見;僱員可就基金申請決定直接向行政法院提起司法上訴;獲基金支付的僱員必須將款項返還基金之情況等。

勞保基金改歸勞工局

勞動債權保障基金則屬行政性質,未來會在勞工局裡運作,如經濟局的工商發展基金一樣,會由特首委任成員,當中會包括勞工局和財政局人員,成員獲五十點報酬,而勞工局負責行政和技術支援。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說,由於現行規定未能有效配合社會發展,故政府才提出,以更符合現況和更具體方式保障僱員權益,這也是跟隨近年《勞動關係法》等法律制度改革,對僱員權利維護之進一步完善。

梁慶庭又解釋,勞工局方一直跟進大量勞動權利或債權這方面事務,若也由其去做,相信會對僱員權益保障更有利,做得更加好,強調並非因破欠問題增加等其他理由來考量。

初始撥款縮水至億六

當中又規定政府對基金初始撥款一億六千萬元,但數字較過去提及的少。政府曾聲稱以將部份博彩稅收作為基金啟動款項,財政司司長於一○年就宣稱,相關款項已累積達六億元,相信足夠應付新欠薪墊支制度啟動之用。

至於社保基金墊支情況,梁慶庭交代,在一九九○年至二○一三年間,已共墊支達九千萬元,涉及約五百多間公司、四千三百多名僱員。至於政府成功追回多少墊支公帑,梁稱手上沒資料,要之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