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業主不提訴‧政府仍有法追討 已墊支公帑凍過水?

2014-04-15

【本報訊】政府已為善豐花園事故墊支大筆公帑,法務局局長張永春表示,只有小業主才具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正當性,而且,那筆費用也是用於小業主,政府需要他們提訴追究責任人,討回已墊支的公帑。若小業主不提訴訟,政府會想方設法追討,其中一個可能的途徑也是司法訴訟。他希望,從法治和社會公義層面,小業主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前日,兩名善豐花園決策組成員表態,不認同提起司法訴訟。法務局局長張永春 (見圖) 昨午在立法會會議後強調,透過嚴格和公正的司法程序去查明真相、解決糾紛、追究責任,是法治社會的核心價值。善豐花園事故發生後,小業主的損失、政府的公帑付出、其他人士的墊支;從法律和社會公義層面,他希望小業主行使自己的權利、承擔自己的責任,提起司法訴訟追討。

只有小業主提訴才具正當性

那麼,政府沒有責任爭取社會公義?張永春重申,若行政當局在最新的調查報告內發現刑事犯罪跡象,必然向司法機關檢舉。為何要小業主提訴呢?他解釋,小業主才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正當性,其他人無權代表小業主提訴。他呼籲,小業主依從其代表在去年十月與行政長官崔世安會面時所達成的「雙軌並行」的共識:第一,依法透過訴訟追討賠償,第二,共同商討重建。

身為法律工作者的張永春認為,兩份嚴謹的技術調查報告和行政調查報告,是有足夠材料訟訴的。對於小業主擔心不能勝訴,他坦言,這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上,連他在內,沒有人可確保勝訴,關鍵在於:一) 訴訟的請求是否合理?二) 採用的訴訟程序是否適當?三) 原告是否有決心和積極?張永春說:「如果你是被動的,一時想提訴,一時又不想,在民事訴訟的戰鬥中,你已放軟了。」

至於,政府為善豐花園事故所墊支了大筆公帑,張永春表示,政府希望小業主透過訴訟追究責任人負擔以上墊支。若果,小業主最終決定不提訴,政府會想方設法去追討,不排除透過司法途徑。有記者問:民事訴訟很講求決心,政府有否決心追討已墊支的公帑?張永春說:「肯定有決心。肯定有決心去追回。」有否評估勝訴?張永春答:「我們一定做最完善、最強的法律工作去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