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安利:應先向小業主開單政府直接向責任人追墊支?

2014-04-15

【本報訊】政府表明要收回墊支費用,獲政府委託協助善豐小業主處理事件的律師歐安利認為,政府並非不能直接向責任人追討,但應先向墊支受益人小業主埋手,將總費用寄給對方,視乎其反應再定下一步。並認為只有一名小業主提告也可以。

歐安利昨受訪說,現時是政府付出這筆墊支費用,補助善豐花園小業主租住,道德上相關費用不應由小業主承擔,但他們作為受益者,在法律上確有責任要承擔那筆錢,而這也是因爆柱所致,可決定向責任人追討。

歐安利又解釋,政府可以跳過一步程序,直接向責任人追討,但最理想、暢順是一步接一步,在得出墊支總額後,先把相關「賬單」交予小業主,看對方決定是否追討,或與之商討,若不能達成由小業主提告共識,就才轉向責任人追討。

至於小業主提告追討墊支費用是否要百分百,歐安利認為沒此需要,過半數甚或一個小業主也可以展開程序,但最終視乎法院是否批准。他又補充,追討墊支費用、重建費用或這段期間之損失補償等情況也各有不同。

歐律師說,若只有小部份業主不贊成重建,他們亦可入稟法院申請豁免百分百業權人同意才能重建之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