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冀多關注兒童心聲及遊戲權利

2019-06-01

【特訊】今天是國際兒童節,同時2019年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通過30周年,設立兒童節的目的旨在是期望喚起社會大眾對兒童權利的重視。兒童成長階段中離不開「遊樂」,身兼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的婦聯副理事長庄玲玲認為,現時兒童學業繁重,「玩」不僅是兒童休閒的活動,更有助減低兒童肥胖以及促進兒童的社交發展,期望社會重視澳門兒童的遊戲權利,多聆聽兒童的需求,為他們建構一個健康快樂以及有趣的成長和生活空間。

家長愈來愈重視兒童遊樂權利

庄玲玲表示,根據《公約》第31條指出「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應尊重並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和藝術生活的權利,並應鼓勵提供從事文化、藝術、娛樂和休閒活動的適當和均等的機會。」她提到,近年家長愈來愈重視兒童遊樂的權利,在社團的推動和當局的配合下,本澳的兒童遊樂空間近年也得到很大發展和進步。包括如成功推動氹仔中央公園、白鴿巢公園、永寧廣場休憩區等兒童遊樂場翻新,以及新建成親子館和石排灣活動中心等室內親子場所,均廣受家長歡迎,反映本澳的兒童和親子空間需求很高。但是,現今社會多著重兒童青少年的學科學習,平日要花大量時間做功課和溫習,相對而言,不少兒童就較少機會遊玩和接觸大自然。鄰埠香港亦關注到相關問題,因此在2017年修訂《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並加入「自由遊戲時間」,要求半日制及全日制幼稚園,應每天分別安排不少於三十及五十分鐘時間,讓幼兒參與自由遊戲。

「玩」是多元化學習體驗

庄玲玲認為,社會之所以需要重視兒童遊戲權,因為兒童在成長的過程當中,需要透過各種不同的方式學習,如通過玩滑梯、韆鞦等訓練協調和平衡,在遊樂場玩耍也可學習人際關係,因此「玩」是一個多元化的學習體驗。她指出,現時社會廣泛認同遊戲能促進幼兒的學習和發展,除了持續優化本澳兒童遊樂場的規劃和設備,期望當局提升社會大眾對兒童遊戲權的認知和重視,尤其是家長和教師,明白到兒童如何從遊戲中學習,以滿足他們的生理、心理、社交等全面發展。同時,亦建議當局未來參考香港有關指引,在現時學校教學中引入「自由遊戲時間」,因應幼兒生活經驗、興趣和能力,設計各式各樣遊戲,進一步加強遊戲中自由探索的元素,減少大人們對兒童遊戲的規範,幼兒因應自己的喜好、能力和生活,選擇自己喜愛的玩具和玩伴,自由設計遊戲的玩法,學習如何表達感受和探索事物,為兒童創造出優質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