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就修訂《逃犯條例》

提醒非建制派議員履行職能

2019-05-08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午舉行跨部門記者會(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5月7日電】(記者 黎金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立法會就有關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在過去這星期所發生的問題深表關注。

在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林鄭月娥提醒立法會議員特別是非建制派議員,立法會的職權就是要按著行政當局提交的法案進行審議,從而發揮監督行政機關這憲法功能;如果連法案委員會都不能夠成立,即是沒有履行其憲法職能。她呼籲有關的審議工作應該盡快開展。

就有關條例草案的審議,立法會有關法案委員會在過去兩次會議均由非建制派議員主持,但經過合共4小時討論都未能選舉出法案委員會主席。

林鄭月娥表示,自從4月3日保安局局長經過諮詢後提出條例草案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個月,很少會在立法會有這樣的現象,即是政府提交一個議案後一個多月仍未能夠成立法案委員會進行相關的審議工作,所以對此表示很關注。

林鄭月娥指出,鑑於立法會經過五個多星期都未能夠成立法案委員會,以及聽到社會各界人士發表的一些看法,所以律政司司長聯同保安局局長7日下午將會舉行記者招待會,希望更全面回應公眾疑慮。

她重申,修訂相關條例,一方面是讓我們有法律基礎可以處理在台灣涉嫌謀殺香港人的移交問題;另一方面是堵塞現行在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中一個制度上的漏洞。而這項工作有一定時限性,希望爭取在本立法年度暑假休會前能夠通過這項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