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認同嚴格定義謠言罪表述

2019-07-23

【特訊】社會大眾持續關注《民防綱要法》立法進程,對於文本中第二十五條關於制裁在突發公共事件下故意造謠傳謠的行為(俗稱「謠言罪」),早前當局提出了更嚴格的條文表述建議,婦聯副理事長袁小菱表示,當社會出現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時,惡意發佈虛假信息容易令社會出現恐慌和添亂,造成市民心理壓力,因此,基於保護社會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認同有需要訂定相關罪行,防止故意造謠傳謠行為,期望當局持續發放更多資訊,讓市民清晰了解立法原意,更重要的是完善政府信息發佈機制和及時性,給予居民更大保障。

宣傳有助釋除市民疑慮

袁小菱指,過去一段時間,社會上對於謠言罪的表述存在不同解釋和意見,為了釋除市民疑慮,當局參考國際上對謠言立法慣例,對有關罪名的條文表述進行進一步的優化,嚴格設定謠言定義,包括明確資訊範圍、主觀意圖和打擊對象等。以各種可行的方式為廣大居民釋疑。她認為,現時不少國家和地區都有透過刑事手段,打擊故意造謠傳謠行為,總結過去兩次本澳經歷天災的經驗,「天鴿」風災期間,由於水浸停電關係,固定電話服務、寬頻服務,及基本電視頻道均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導致於風災期間,有關災難的正確資訊未能及時向市民發放,衍生各式各樣的虛假訊息在坊間流傳。此外,「山竹」襲澳時,更有人利用「天鴿」風災時片段,並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上發佈,試圖誤導社會大眾,她認為有必要制止當宣布進入「即時預防或更高級別」的民防事件狀態下,故意造謠傳謠行為,阻遏不實謠言在坊間流傳。

持續完善政府信息發佈機制

另外,她建議進一步優化條文中描述,她肯定當局吸納了社會大眾的廣泛意見,讓條文體現立法的真正原意,希望有關部門在接下來的立法進程中,持續聽取社會大眾意見作詳細解釋,婦聯總會也會一如既往積極配合和支持當局開展的各項民防工作,向市民解釋訂立《民防綱要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合力將災害對社會的影響降至最低。

最後,袁小菱又建議當局持續完善政府信息發佈機制,透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包括手機短訊、電視電台、社交平台和手機應用程式等向市民發放及時、準確的民防消息,以最大力度減低虛假信息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