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青會就未成年人控酒提八建議

2020-12-04

【特訊】特區政府現正就《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飲酒制度》作公開諮詢,諮詢期至本月四日。民眾青年會表示,該會在諮詢期內透過多場座談會收集意見,經綜合分析及整理相關內容後,認同從立法方向規管未成年人使用酒精,並就以下八方面提出意見及建議,節錄如下:

一、立法規管飲酒,減低酒精禍害:根據衛生局二零一七至二零一八學年澳門中學生健康行為調查,顯示學生曾經飲酒的比率有持續上升趨勢。該會指出,酗酒容易影響青少年的大腦發育及學習能力,而年齡越少、越早接觸酒精者,日後對酒精依賴越高。因此,認同應儘早立法,避免青少年受酒精禍害。

二、加強前期預防,制定控酒策略:控酒立法重點應在前期的預防機制,建議政府應制訂有效的系統性控酒策略,引導青少年對酒精危害有更深遠的認知。

三、規範酒類廣告,傳達正確資訊:一些酒類廣告當中會渲染“適量飲用有利健康”,但未成年人身體仍處於發育階段,廣告的宣傳效應可能令其忽略酒精對身體產生的影響,建議在廣告及包裝上加上醫學提示,傳達正確信息。

四、提高違法罰則,加強阻嚇作用:關於處罰方面,該會建議設立累犯處罰制度,提升阻嚇力;並建議法案中除規管售賣行為,亦應對贈與、供應及網購等行為進行監管,避免出現漏洞。

五、規管娛樂場所,提升政策成效:現時卡拉OK僅禁止未滿十六歲或穿校服者進入,而酒吧更未有對年齡作進入限制。建議應對卡拉OK和酒吧的准入條件作相應調整,以配合控酒立法工作,提升政策成效。

六、家校共同教育,提升宣教成效:在法律手段以外,建議加強學校與家庭教育,為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及價值觀,並透過家校雙方建立良性溝通及緊密的聯繫網絡,在學校課堂及日常生活中向青少年傳達正確訊息。

七、檢視部門職能,配合工作發展:建議針對控酒方面的工作設立專責部門,或調整控煙辦的職能,賦權其監督控酒法例的執行情況,並建議調整為以進行技術設計為主的廳級附屬單位,下設宣傳教育與稽查執法等處級部門,保障相關法例有效執行。

八、訂立檢討機制,審視執行情況:建議控酒法實施三年後,制定執行報告以審視有關法例的執行情況,並作必要的後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