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多份重要文件

2019-01-26

【中新社北京1月25日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25日召開會議,審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和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和中央書記處工作報告的綜合情況報告》、《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會議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和中央書記處2018年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同意其對2019年的工作安排。

會議強調,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關鍵之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要自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帶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中央對重大形勢的科學判斷和對重大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做好各項工作。要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黨組自身建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決整治“四風”問題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中央書記處要自覺在加強和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上作表率,提高議事能力,更好服務黨中央決策、服務全局工作。

會議指出,《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淨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會議指出,制定出台《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於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會議認為,這次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吸收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選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實踐成果,銜接了近年來出台的相關新政策新法規,回應了干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推進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對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具有重要意義。各級黨委(黨組)要嚴格按原則辦事、按制度辦事、按程序辦事,履行選人用人主體責任,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體系。要加強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