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宏偉涉嫌受賄被天津檢方公訴

2019-05-11

【香港中通社5月10日電】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10日消息,中國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宏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孟宏偉,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孟宏偉利用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檢今年4月24日發佈消息,透露孟宏偉涉嫌受賄一案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並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孟宏偉作出逮捕決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信息顯示,孟宏偉於去年10月7日被通報接受調查,並在今年3月27日被通報『雙開』。孟宏偉落馬前長期在中國公安系統任職,早在2004年就出任中國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2013年起,孟宏偉還兼任國家海洋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並擔任中國海警局局長。

另據《新京報》報道,2016年11月10日,孟宏偉在國際刑警組織第85屆全體大會上高票當選新一任主席,成為國際刑警組織自成立以來的首位中國籍『掌門』。